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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彩网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6 00:00??????来源:中国福彩网人民政府?????浏览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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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福彩网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3 月15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及《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每个工作日对政府信息专栏进行更新;二是督促县市区、国省市属部门及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2个县市区通过衡阳党政门户网的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向市本级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4105条,其中衡阳县6377条、雁峰区4416条、珠晖区4250条、蒸湘区4073条、耒阳市3884条、石鼓区3596条、常宁市2161条、衡东县2128条、衡山县1522条、祁东县1480条、衡南县1453条、南岳区724条。市直部门主动公开共计6087条,其中市国税局615条、市住建局514条、市药监局305条、市民宗局301条、市人社局273条、市商务局232条、市经信委216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3条、市环保局172条、市教育局169条、市农机局159条、市城乡规划局153条、市水利局150条、市安监局149条、市质监局144条、市电子政务办143条、市物价局131条、市民政局和司法局各122条、市粮食局121条、市农业局118条、市畜牧水产局116条、市卫生局107条、市房产局105条、市国资委104条、市发改委100条。

  12个县市区通过县市区党政门户网的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主动公开信息59734条,其中耒阳市7411条、衡山县6790条、衡阳县6757条、衡东县6094条、衡南县4458条、祁东县4430条、雁峰区4367条、南岳区4314条、珠晖区4279条、蒸湘区4055条、常宁市4046条、石鼓区2733条。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及直报系统。2012年9月,衡阳党政门户网进行大改版,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也进行了改版,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加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该栏目包括财政信息(三公经费、行政经费、价格收费)、环保保护、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等。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对内决策支撑部门、县市区及开发区、行业系统进行划分。其中,行政职能审批部门有64个,对内决策支撑部门有7个,县市区及开发区15个,行业系统分为:学校、医院、交通、通信、水电气。

  (三)积极开展信息公开督查。一是下发通报。6月4日、8月22日,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分别联合下《中国福彩网2012年1-4月份各县市区、国省属及市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的通报》(衡监发〔2012〕4号)、《中国福彩网2012年5-7月份各县市区、国省属及市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的通报》(衡监发〔2012〕6号),要求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并对前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查漏补缺;11月20日,中国福彩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中国福彩网中国福彩网2012年7-11月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通报》,要求县市区及市直相关单位做好工程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开展督查。10月5-17日,市纪委行政效能室联合市电子政务办和市政务中心,对12个县市区及国属省市直部门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工作督查,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是督查全年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及载体建设等情况。通过督查,12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部门加快进度,查漏补缺,主动公开更全面,依申请信件全部答复。

  (四)深入推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巩固已有公开载体。进一步提升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功能,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公报及政府新闻发布等传统媒体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好12345社区服务热线,保障热线运行顺畅;做好嘉宾访谈专题节目,广泛宣传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最新政策信息;完善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设施,并设立现场查阅场所等,满足群众查阅需求。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结合科技发展现状,创新主动公开载体。不断拓展宣传空间,充分利用手机平台功能,积极开发告示栏、户外LED显示屏、车载LED屏、车载电视等媒介,满足群众在不同条件下、不同时间和地点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信息的查询需求。结合基层现状,创新信息主动公开方式。鉴于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突出效果,要求县市区开展一些专题性的政府信息公开走进社区、企业和农村活动,切实满足基层群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服务我市软环境建设。

  (五)逐步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012年,我市对学校、医院、水电气、通信、银行、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求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是公开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服务、收费、咨询等信息,根据今年国省属考核指标要求,我市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了调整,要求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办事程序、时限、收费项目、价格依据、岗位规范、纪律制度、服务承诺、监督保障、责任追究及咨询服务等内容。目前,学校、医院和水电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在网上规范了办事流程,相关信息得到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公开内容:

  公开的内容有领导之窗、政府机构、计划总结、执法监督、法律法规、新闻发布、衡阳政报、规划计划、应急管理、统计数据、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重点项目、重点领域政府公开等信息。

  2012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926条。其中,概况信息6771条,占8.6%,与去年相比,增长2.1%;政务动态信息59352条,占65.2%,与去年相比,增长12%;计划总结信息4993条,占7.4%,与去年相比,增长7%;法律法规信息7332条,占6.9%;统计数据信息8799条,占10.3%,与去年相比,增长3.2%;人事信息5214条,占4.4%;财政信息7413条,占5.2%,与去年相比,增长87%;政府事项信息4778条,占4.1%;其它信息2687条,占2.4%。

  ㈡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主要通过衡阳党政门户网(www.hengyang.gov.cn)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

  2.公共查阅点。

  3.政府公报。

  4.其它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通过市本级依申请公开系统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8件,其中书面申请2件,网上申请26,及时答复27件,未答复1件,该件涉及市财政“三公”经费的公开,我省2012年仅对长沙市、桃源县的“三公”进行试点,且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领导批示暂不公开。县市区本级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92件,按时答复92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含县市区)共有353589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比去年增加了49260人次,增长14%,其中现场咨询28612人次,占8.1%;电话咨询141849人次,占40.1%,与去年相比,增长14.7%;网上咨询183128人次,占51.8%,与去年相比,增长17.1%。

  在市直机关中,接受咨询量列前几位的是: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局、物价局、药监局、国土局、房产局、环保局、卫生局等,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最低工资标准、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交通管理、质量监督、食品安全、入学报考与招生、教育收费、职业与成人教育、组织机构代码年检等方面信息。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㈠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领导重视不够。由于个别县市区和少数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致使信息公开联络员工作不积极,尤其是部分市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主动公开的信息较少。

  二是信息公开不全面。县市区或国省市属部门主动公开的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及政府事项信息等较少。有的单位主要领导调整后,信息公开中的概况信息和领导之窗中的部门领导没有及时更新。

  三是发展不平衡。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展不平衡。有的县市区全年向县市区本级平台主动公开了上万条信息,个别县仅公开了几百条信息;有的市直部门全年主动公开几百条信息,个别部门全年仅公开了1条甚至没有信息,如市国税局全年主动公开了615条、市住建局514条,市公安局、邮政局、人民银行、市知识产权局等全年没有主动公开1条信息。

  ㈡改进措施

  1、完善调整信息公开直报系统。根据国省相关文件,依照不同部门,组织梳理职能事项,调整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完善系统开发,市县区同步更新到位。

  2、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今后要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根据国省要求逐步公开“三公”经费,并推进公开部门预决算。二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地址和建设套数等,全面公开分配的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和退出情况等。三是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四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五是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应招标的项目,要准确公开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六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七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和听取意见等程序,全面公布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和补偿结果等各环节信息。八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时,要公开原因、标准和执行期限。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及时公开收费的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

  3、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办事公开。各级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做好校务公开、医务公开、企务公开以及收费标准调整、办事服务承诺等工作,坚决纠正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供电、供水、供气企业要建立规范化的办事服务大厅。要深化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捐赠等热点问题的办事公开。要推进基金会、公益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做好社会和个人的捐助资金、慈善资金以及捐助物资的收支、使用情况的公开。

  4、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畅通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探索运用“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优先在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部门针对热点问题有选择、有重点、有步骤地开通“政务微博”。探索结合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社区、农村等基层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八、附表

指  标

单位

数 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99926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99926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申请总数

2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1

4、网上申请数

26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1

其中:(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2)“信息不存在”数

0

(3)“非本部门掌握”数

0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1”数

0

(6)“免予公开范围2”数

0

(7)“免予公开范围3”数

0

(8)“免予公开范围4”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5”数

0

(10)“免予公开范围6”数

0

(11)其它原因

0

  注:免予公开范围指《规定》第十条所列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3、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3893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34389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3105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91436

  4、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 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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